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
方案制定的目標為各級員工指明了組織開展方向,可以使人們的行動對準既定目標。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
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篇1
為了調動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與業績、崗位、技能和貢獻掛鉤,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內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月度考核統一使用《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細則》,對當月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年度考核由當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態度考核綜合確定。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標考核得分x15%+態度指標考核得分x15%;
部門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位于前5%的為優秀。
三、月度績效工資發放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月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績效系數x月考評系數
本部績效工資基數根據本部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領導確定。
四、考評程序
(一)、組織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個員工把自己當月的工作交部領導。
2、對員工考核,部長考核分占60%,副部長及部長助理考核分各占20%。
(二)、績效反饋面談
次月5日前,部門領導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反饋面談,以幫助其改進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規定
1、請假者扣2分/天,連續或累計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2、曠工半天者,扣發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3、未交當月工作日記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篇2
一、目的
績效考評的目的是對被考評者進行工作業績、能力、態度等的定量、定性評價,以鼓勵先進、鞭策落后,實現績效的持續改進,并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異動、培訓及薪酬變動等的依據。
二、原則
1、公開性原則績效考評標準、考評程序和考評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并向全體員工公開。
2、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盡量避免摻入主觀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差別性原則考評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使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
4、時效性原則考評的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評者;考評數據要求與考核周期相吻合,而不該將本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當期的考評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績效和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績效進行評價。
三、用語的定義
本制度中使用的專業術語定義如下:
1、績效考評:指考評者對照工作目標或績效標準,采用一定的考評方法,評定員工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職責履行程度和員工的發展情況,并將上述評定結果反饋給員工的過程。績效考評是績效考核和評價的總稱。
2、考核周期:指同一考評類型中上一次考評起始與本次考評起始之間間隔的時間段。
四、考核類型
本公司績效考核分為四類:考核類型實施頻度評價時間月度考核每月一次下月上旬季度考核每季一次(暫無定式)每季最后一個月中、下旬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格式不定)每年十二月試用期考核試用期一次試用期期末特殊考核按實際需要月度績效考核按考核絕對成績換算成績效等級。
績效等級按以下規定換算:等級s級a級b級c級d級e級分數100分~150分90分~99分80分~89分70分~79分60分~69分60分以下權數14/53/52/51/50
績效工資按以下公式計算:績效工資=總績效工資×績效等級權數
五、考評者與被考評者
1、考評者評價者含人力資源部、直屬上級、次上級三類。
評價者的職責如下: 評價者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消除對被評價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做到公正有據。不對考核期外和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2、被評價者被評價者為被納入評價計劃員工。調到毫無工作經驗的其他職務工作未滿6個月者,不進行當年度評價。當年度評價結果可適用調動前最近兩年評價結果的平均。
六、考評者訓練
1、在取得評價資格之前,必須經過考評者訓練。
2、為了達到以下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者訓練。
(1)理解績效評價制度的內容和結構。
(2)確認評價規則
(3)統一評價者的評價尺度
七、考評結果的運用
考評結果在考核完成后一星期內向被考評者反饋,并與被考評者共同制定下階段績效改進計劃與方案,本月績效改進方案附與下月績效考核表上;考評結果作為薪資變動、人員異動及培訓等的依據;考評結果份部門、分類別由人力資源部存檔,經管理中心總監批準方可查閱,原件不得外借。
八、考評申訴
被考評者若認為考評結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可于績效反饋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直屬上級或人力資源部申訴。
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篇3
為調動護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護理質量和護理管理水平,促進醫院分配制度改革,以充分調動護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促進護理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特制定護士績效考核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本院全體在職護理人員。
二、考核辦法
護士績效考核總分為100分,其中包括醫德醫風、護士長考核、三基考試考核、住院患者滿意度、加分/減分項目等。
1、醫德醫風
2、護士長考核
護士長每月對護理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評價一次。考核內容有思想品德、工作責任心、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團隊精神、溝通協調、服務態度、安全意識、出勤、差錯及投訴等。
3、三基考試考核
每月組織一次三基理論考試,每半年組織一次操作技能考試。
4、住院患者滿意調查(滿分100分,占績效總分40%):護理部每月對住院患者發放滿意調查表。
5、加分項目
(1)獲得患者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當月加10分
(2)發表論文者予當月加10分。
(3)三基理論考試或技術操作考試合格者當月加5分。
(4)參加全院業務學習一次加0.5分。
6、扣分項目
(1)發生差錯或被患者投訴,當月扣10分。
(2)三基理論或技術操作考試不合格當月扣5分。
護士個人績效總分=護士長考核分30%+護理部考核分30%+科室患者滿意分40%+個人加分/減分。
三、考核測評要求
護士長要做到注重實績、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給每一位護理人員進行公正的評價。
四、考核測評內容:
(一)醫德醫風
⑴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⑵尊重患者的權利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
⑶遵紀守法,廉潔行醫
(二)護士長對護士考核內容包括:
①工作完成情況(10分)
②業務能力(10分)
③工作效率(10分)
④工作質量(10分)
⑤勞動紀律(10分)
⑥工作態度(10分)
⑦出勤率(10分)
⑧團結協作(10分)
⑨發生差錯事故(10分)
⑩服務態度(10分)
以上滿分為100分,其中100分~91分為優秀,90~80分為良好,79~60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
注:優秀占科室護士總數30%,良好占科室護士總數50%,一般占科室護士總數20%。
(三)三基考試考核
(四)住院患者滿意度
(五)加分/減分
六、考核結果
所有考核結果與年度綜合考核掛鉤,并做為年終評比、職稱晉升、職務提升的重要依據之一。年度專科理論及操作考核結果反饋給護士長,由護士長負責記錄在護士長手冊和護士制度化培訓手冊,并與年終技術職稱考評掛鉤,成績不合格者不能評定優職及稱職(考評采用四等制: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無故不參與考核者評定為不稱職。
護理部
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篇4
一、考核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規范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科學地評價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的效果,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推動以人為本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減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則
建立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績效考核與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進和完善獎懲激勵約束機制。
三、考核范圍和內容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為被考核人。
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側重從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三個方面考核;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側重從政策理論水平、業務工作能力、協調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四個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側重從出勤情況和工作表現兩方面考核;
4、績:指工作量、工作質量、效益和貢獻。側重從本職位設置的考核要素與量化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方面考核;
5、廉:指廉潔從政表現。側重從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方面考核。
四、考核標準和等次
考核的標準:局機關公務員以《職位職責說明》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合格)、不稱職(合格)四個等次。
1、優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改革創新精神,績效突出。
2、稱職(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較好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3、基本稱職(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4、不稱職(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
五、考核量化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為“德”占20分、“能”占25分、“勤”占10分、“績”占35分、“廉”占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薦為優秀,62—81分確定為稱職,41—61分確定為基本稱職,40分及其以下確定為不稱職
六、考核實施
(一)平時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由局機關、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組織實施。被考核人要對本職位職責、本年度工作目標、交辦的工作任務與實際完成情況等在平時績效考核記錄本上如實做好紀錄。局機關各科室(科長、主任)和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部門主考人應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審核并負責填寫有關內容。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在每年第四季度結合目標考核一并進行。其基本程序為:
局機關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寫《國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鑒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分管局領導是所分管科室科長(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長(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及一般工作人員的主考人。局機關中層干部由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民主評議以科室為單位,由全科室統一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評議;局機關中層干部和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所在科室、單位全體職工評議。
3、局考核小組對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評估意見進行審核,并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見,報局黨組討論決定;
4、局黨組研究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相關部門審核;
5、局考核負責人簽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簽署意見。
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程序:
1、被考核人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鑒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考核由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分管局領導在民主評鑒的基礎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見,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并提出考核意見后報局黨組討論決定。各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民主評議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在本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
3、各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單位組織進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后報局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審查后報市人事局審定。
4、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簽署意見。
(三)當年軍隊轉業干部,調任、轉任、掛職鍛煉、外出學習培訓、因公致傷以及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的年度考核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依照相關規定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的資格。績效(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記功或嘉獎。
(二)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以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為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三)連續2年以上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晉職或竟爭上崗時任職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可視同稱職等次正常晉升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2、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3、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4、公務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前3個月為誡勉期。在誡勉期內,應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訓學習。誡勉期間,主考人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作談話記錄。誡勉期滿,被誡勉人應做出誡勉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的書面總結。
5、公務員在被確定為基本職稱等次的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的,確定為不稱職。
(五)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2、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3個月內作出。降職后,其職務工資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工資檔次。其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內的,不降低原級別;原級別高于新任職務對
應最高級別的,降到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并將本人原級別工資額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倒級工資標準,若本人原級別工資額等于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的倒級工資標準的,不得降低級別工資。
3、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局各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可參照以上規定和其他有關政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八、考核的組織
局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局機關、各事業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局紀檢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一把手和局辦公室負責人事的代表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任組織,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承辦。
各事業單位參照以上辦法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給員工做績效考核方案篇5
1. 績效計劃:每季度結束前3個工作日,考核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計劃會議,與各部門面談溝通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確定考核指標的目標值和權重,制訂具體工作任務計劃;各部門經理根據《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與本部門員工在每季度結束前一個工作日溝通填寫《工作任務考核表》。
2. 績效考核的啟動:下季度的第1個工作日,考核委員會主任召集小組成員參加績效考核動員會,宣布上季度績效考核工作正式開始。
3. 分發《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績效考核動員會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向作為考核人的各部門直接上級發放《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
4. 提供考核信息:考核開始后第1個工作日到第6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可提供指標所需考核信息的部門和職位,向考核人提供客觀數據。
5.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開始后第2個工作日,考核人在取得考核數據、并與被考核人充分溝通之后,根據各項指標的評分標準,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核表中予以注明。
6. 回收《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考核開始后第3個工作日10:00之前,考核人應將所屬全部被考核人(部門經理)的《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提交人力資源部。
7. 部門考核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中的數據進行審核、統計,并填寫《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匯總表,處理完畢,人力資源部在考核開始后第4個工作日9:00之前將《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匯總表以及有關的原始表單提交總經理。
8.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部門目標管理計分卡》匯總表進行審批,并在考核開始后第4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9. 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的反饋:人力資源部在考核開始后第5個工作日10:00之前將部門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反饋給各部門。
10. 被考核人(部門內員工)自評:考核開始后第5個工作日,績效考核方案部門經理向部門內員工反饋部門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及部門(本人)的考核結果,被考核人(部門內員工)填寫《工作任務考核表》中應由被考核人填寫的部分,完成自評。
11. 部門內員工的績效考核:考核開始后第5到第6個工作日,考核人(部門經理及主管)在取得考核數據、被考核人自評之后提交的《工作任務考核表》,與被考核人充分溝通之后,根據考核說明,參照本部門的考核結果,對《工作任務考核表》進行評分。如有特殊事項,可在考核表中予以注明。
12. 回收《工作任務考核表》:考核開始后第6個工作日12:00之前,薪酬設計方案部門經理應將所屬全部被考核人的《工作任務考核表》提交人力資源部。
13. 《工作任務考核表》間接上級評分:人力資源部將回收的《工作任務考核表》傳遞給相應的分管副總,由分管副總對《工作任務考核表》進行打分,分管副總在第7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核匯總表》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4. 部門內員工的考核結果的統計處理:人力資源部對全公司《工作任務考核表》中的數據進行加權、統計、確定等級,并填寫《工作任務考核匯總表》,并在第8個工作日12:00之前將《工作任務考核匯總表》提交總經理。
15. 部門內員工的考核結果的審批:總經理對《工作任務考核匯總表》進行審批,并在考核開始后第7個工作日17:00之前將審批結果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16. 公布考核結果:考核開始后第9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公告板及內部網絡上公布季度績效考核分數、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