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
方案應明確指出所需的資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有助于確保項目能夠按計劃進行,并避免資源短缺的風險。如何寫出優秀的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1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學歷證書補貼+工齡工資+浮動工資
三、核定方式:
(一)崗位工資: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1400元,持有其他專業教師資格證的1200元,無教師資格證的1100元;高級職稱439元,一級職稱150元,二級職稱100元,三級職稱50元。
(二)效益工資:1100元
1、學期初按時上交:班級計劃、德育計劃、特色課計劃。
學期末按時上交:個人總結、德育總結、特色課總結。
2、每周五下午三點之前交下周教案,認真制訂周計劃、日計劃,扎實教學,讓每一位幼兒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能力,保證教學質量。
3、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定開展各項活動,準時參加戶外活動。
4、嚴格執行上課時間,根據課程表上課,上課時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教師要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合理安排教育活動,不擅自換課、掉課。戶外活動要有組織,教師要照顧好每一為幼兒。
5、環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課程化,要有可操作性,盡量隨教學內容及時調整變化。
6、注意幼兒常規培養,讓幼兒養成各種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要做到隨機教育。
7、兩位教師能負責每天組織幼兒進行各種活動,不擅自脫崗,每天早上,教師帶領幼兒準時出操,準備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帶班教師要隨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兒的成長紀錄,語言簡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與幼兒出勤率統一。
9、每日做好晨檢工作,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并做好身體情況記錄。
10、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并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當天發生的事情當天解決,能及時主動的與家長溝通。
11、培養每一為幼兒良好的習慣,文明禮貌等,抓好幼兒日常生活常規。保證幼兒衣著整潔,及時更換,不穿反鞋,不托鼻涕,不留指甲、梳好頭發。
12、照顧好每一位幼兒,準時為病兒吃藥,不發生漏吃或吃錯藥的情況。
13、值午班的教師,不鎖門,不閑聊、保持清醒、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為幼兒蓋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點準時起床,小班、托班午休2點半起床。
14、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發展健康。
以上規定,違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考核,違反三次以上者扣當月效益工資的50%。
(三)獎金:100元
A、職業道德獎:20元
1、對幼兒有耐心、愛心,不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有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能妥善處理與家長間的矛盾,不因個人原因影響園里聲譽。
3、絕不侵占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5、不向家長或幼兒親友收取任何物品。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除扣發當月職業道德獎外,并扣5~10分。
B、全勤獎:30元
1、當月出滿勤者獎30元,未出滿勤者無全勤獎。
2、病事假提前向園領導請假且有假條,過后及時銷假,以免影響排班。住院治療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資每天的平均數扣除,無故曠工按事假兩倍扣除。(無全勤獎)
3、臨時出園辦私事必須向園領導請零散假,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并進行零散事假登記。零星事假累計4小時按半天扣工資,當月病、事假累計半天及以上者無全勤獎。
C、安全獎:50元
1、及時發現幼兒病情,幼兒有病馬上處理,及時通知園領導及家長,違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按影響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兒安全工作,不讓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兒走失。如發生幼兒走失并及時找到的,視造成的影響,扣5~10分。
3、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一般責任事故,如幼兒磕傷、碰傷、抓傷、燙傷、扭傷等輕微傷,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出現需要縫合的外傷或骨折等事故,當月安全獎全部扣除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直到家長滿意(上體育課、室外活動屬正常活動范圍出現非責任事故另做處理)。
4、發生事故不得隱瞞,及時處理、上報并責任到人,不得推諉、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影響,扣2~10分。
5、教師因安全問題遭到家長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視問題的嚴重性,扣5~10分。
6、幼兒食物中毒、藥物中毒、走失、嚴重傷害,責任人除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扣發當月安全獎。
(四)工齡工資:從正式帶班開始算起,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一學期教加10元,每年累積。
(五)學歷、證書補貼:本科:80元/月;專科:40元/月。普通話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計算機等級證書:30元/月。
(六)會議補貼:40元/月。如遲到累積15分鐘以上扣20元/月。
(七)獎勵
1、先進個人: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范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并為我園爭得榮譽,一學期無請假扣分者參加民主評選,選出5人,給予一次性的表彰獎勵。200元(期末)
2、備課教研: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鉆研,大膽改革,積極進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經幼兒園評定或有關部門簽字認可按其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期末)
3、家長問卷: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不收取家長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績和貢獻,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長的表揚,期末家長問卷滿意度最高的4位,可給予適當的獎勵。100元(期末)
4、勤儉節約: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經常修舊利廢,節約開支,成績顯著、事跡突出,受到大家好評,評選兩個班級,給予一次性獎勵。90元(期末)
5、見義勇為:遇到意外事情的&39;發生,不僅能發現而且能挺身而出,采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可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100-300元
7、各班幼兒定員:托班(小班):23人(二人帶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帶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帶班);
大班(學前):38人(二人帶班);每超出一名幼兒每位教師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視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與獎勵(如論文、示范課、繪畫類輔導、文體指導等)
課題等獲獎期末一次性獎勵:省級1000元、900元、800元、溫州市級800元、700元、600元、樂清市級500元、400元,論文、優質課、半日活動、案例獲獎的一次性溫州市級200、150、100元,樂清市級的150、120、100元;學區級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獎還加獎金:省級的50元;溫州市級25、20、15元;獲樂清市級加20、15、10、元;學區級加15、10、5元,依次累計;同個項目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按一個來算取最高獎,如評選沒等級的按最高額進行獎勵。
如向市、學區、鎮姐妹園、向家長開放半日活動的獎金為90元,一節課的獎金為50元。大型活動有評獎的獎金等級補貼分別為:100、90、70、50元,家長會補貼為50元,教研活動補貼30元。大型活動主持人100元,級段活動主持人50元。
(八)浮動工資:快樂小團體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2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于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干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實施范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__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對象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項目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匯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hczxddb@163.com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卷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于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項目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審核通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審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折合為滿分50分,其余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數據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周歲、女滿45周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采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并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占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占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休假(急癥及住院者,可先治療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準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發放,住院結束后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發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通過。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過程通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教育局審核后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3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教師績效收入分配秩序,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我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全體教師利益,穩定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全體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本學區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語數英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分配方法
1、小教負責宏觀指導,各校具體考核,實行校長負責制。
2、小教將下發各校分類指標,各校根據《教師考核細則》對本校教師進行分類。全體教師按照2:4:4分成三類。一類教師獲獎金1000元,二類教師獲獎金600元。
3、班主任費將按照班額下發到各校,具體為35人以上的1200元,20至34人的1000元,20人以下的800元。各校再根據各位班主任管理成績自行發放。
4、科任老師參與班級管理的得400元補助津貼。
5、負責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人員得400元補助津貼。
6、小教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測算結果,平均提取各類獎金部分,剩余部分歸教師個人所有。
7、各校根據本分配方案計算出本校教師績效結果上報校長室,審核無誤后,會計室按表發放每位教師的績效工資。
四、工作要求
1、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發放全部工作。
2、小教將實時公示考核結果和績效工資發放明細。
3、小教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此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4、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五、其他事項
1、對于進入一類的教師,在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中,成績必須位于同類學科中等以上;
2、沒有從事語數英等科目教學任務的教師和教干,或在中心校質量檢測中成績位于末三位的,原則上不進入一、二類,如對學校有突出貢獻的也可視貢獻大小進入一、二類;
3、對從事常識科、藝體科教學的老師,必須在縣級(含縣級)以上相應學科競賽中獲得獎項方能進入一類或二類參與分配,在縣級競賽中,獲一等獎可進入一類,獲二等獎可進入二類,在市級競賽中獲獎的,降低一個檔次入類;
4、對于在教育教學中有違規行為的,如有償家教、體罰和變相體罰、在中心校質量檢測和各類競賽中弄虛作假等,績效減半發放;
5、對不搞團結,散布謠言,在社會上造成學校負面影響的教師將減半或停發其績效工資。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校長室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4
一、考核委員會及考核小組
組長:張仕財(校長)
成員:文忠德(副校長)、胥德勝(教導主任)、李祥(大隊輔導員)、王欣(團支部書記)、高大琴(教研組長)、段姣嬌(教研組長)、張鈺(少先隊輔導員)婁忠山(教師代表)、。
二、績效考核項目:
1、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師風10分,考勤15分,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學過程3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2、特殊加分10分(此項作為校園領導對為校園作出特殊貢獻,服從校園安排并認真完成任務的老師,根據具體狀況給予適當的獎勵性加分)
三、制定方案原則:
1、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重實際,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四、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10分)
1、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如因師德有問題導致學生家長到校園或上級有關部門上訪,造成嚴重后果或不良影響的,經調查核實每次扣除師德考核1分。
2、全面貫徹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關心學困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侮辱女學生。如發現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必須經濟損失的,一經查實,一次扣除2分。
3、熱愛學生,關心群眾,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努力完成本職工作,用心完成校園交給的臨時任務。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的或不理解校園安排,工作職責心不強造成較大影響的,一次扣除2分。
4、教師務必認真參加政治學習,不遲到早退,有事辦好請假手續。認真做好每學期工作筆記,不做與政治學習無關的事。違反一次扣1分。
5、不得在全鎮統一舉行的各類競賽活動和統考中弄虛作假。違規者扣除師德考核1分。
6、工作推諉,不服從分配(校園各室、教研組等安排的工作務必服從,有不同意見能夠保留),違者一次扣1分。
7、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影響,危害校園聲譽,違者一次扣1分。
8、搞不正當之風,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2
分。
9、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禮貌者(如:男教師穿拖鞋、背心,女教師穿低胸衣服、過份分散學生注意力的奇裝異服進入教室,隨地吐痰,講粗野話等)發現一次扣0.5分。
10、嚴禁在上班期間打牌或打麻將等,違者每次扣2分。
(二)教師出勤(15分)
1、一學期工作期間,無病事假者記15分;教師出勤按照《三江口鎮中心小學教師出勤管理制度》執行。病假累計超過30天或事假累計超過15天此項不記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此項不記分。
2、曠課每節扣4分,遲到、中空、早退每次扣1分。
3、曠會議每次扣3分。
4、病假務必有醫院的證明,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以出院單為憑)。
5、法定產假、婚假、喪假等不扣分。
6、學歷進修的教師,不算公假,也不算事假,經校園同意后,以文件通知的天數為準自行調課參加,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者,按曠課處理。
7、教師外出培訓,參加教研活動等,務必先把課程對調好。
(三)工作量(15分。)
1、除語、數、英語、科學學科外的其他學科系數為1,英語、科學、數學和一、二年級的語文系數為1.1,三、四、五年級的語文的系數為
1.2,六年級語文系數為1.3。
2、教師的周工作量=周所任課時量×該科系數
3、此項滿分為15分、高出15分的只記15分、高出部份在特殊加分項體現。
(四)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教學資料上交——計劃、總結、校園要求的資料(4分)
3、教師備課(5分)
4、作業布置與批改(10分)
5、聽課與評課(6分)
6、考試及試卷分析(2分)
7、教研活動(3分)
(五)教學效果(30分)
1、按鎮統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1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后勤人員、非檢測科目及教師的成績得分以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成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選先、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依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績效考核分數(總分÷月份):
(1)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2)因職責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3)工作不負職責;
(4)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5)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不服從校園管理,經常無理取鬧,影響校園工作正常開展的;
(6)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校園聲譽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并交全體教師會議討論,全體教師簽字認可為準。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5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__]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通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附件1:《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關于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通知》。
附件2:《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3:《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附件4:《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工作常規考核細則(試行)》。
附件5:《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表范本篇6
為切實加強我校師資隊伍建設,規范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高,同時為選拔優秀教師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核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客觀性原則;堅持重實績、講實效原則;堅持定性、定量相結合原則。
第二條考核內容:對教師教學業務工作的全過程進行考核,著重于教學實績、教學態度和教學水平。
第三條考核依據:《教師法》、《職業教育法》以及省、市、縣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
第四條考核方法:分項考核,量化積分、定性評價。
(一)出勤率(5分)
內容:是否遵守《壽縣一職高出勤管理條例》。
考核方法:查閱簽到記錄和請假記錄
得分:出滿勤5分;出勤率達80%得3分;出勤率達60%得2分;出勤率50-10%得1分;出勤率在10%以下得0分;履行請假手續的不計入出勤率;沒有履行手續的每天扣0.5分。曠課每節扣0.5分;遲到、早退、正課看自習累積三次扣0.5分;
(二)工作量(5分)
內容:全校課時量的平均數為教師基本工作量。
得分:滿工作量、半工作量、半工作量以下及無課時計分分別為5、3、2、0;超課時加1分;教研組長加0.5分;班主任加1分,教師兼其它社會工作的加0.5分。總計分不超過5分。
(三)師德(5分)
內容:履行崗位職責態度是否認真,執行工作紀律是否嚴肅,是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是否有無故曠課、曠崗或經常性遲到、早退現象,是否有私自停課、調課現象,是否由違規違紀行為,是否顧全大局,是否積極參加政治學習,是否違反《六安市中小學教師行為管理暫行規定》,主要時間和精力是否用于工作。
考核方法:結合平時表現、查閱相關記載。
得分:
(1)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較差1-0分。
(2)政治學習每缺1次扣0.5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扣0.5分;學期內受黨紀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的扣2分;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至主管部門的扣1分;亂收費、亂訂資料扣1分;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的發現一次扣0.5分;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扣1分;參加封建迷信、酗酒、賭博、非法組織的扣1分;強調個人原因,拒不履行職責或造成工作阻力的扣0.5分;嚴重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扣2分。
(3)見義勇為、有奉獻精神,不計名利,不計得失、積極為學校發展獻計獻策的每項加0.5分,被評為縣級以上師德標兵的加2分。
(四)教學考評(共55分)
1、常規工作(30分)
(1)、教學常規工作質量方面(5分)
內容:教學計劃、教學總結、備課質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教學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作業布置是否明確;教案是否規范;書寫是否工整。是否積極參加組內、校內教研活動;聽課的節數是否達標;評課是否講究實效;是否積極主動地開展校內外實習實訓,是否完成校本培訓任務;是否積極主動地接受學校安排的外出培訓或進修。
考核方法:查備課筆記、聽課記錄、教研活動記錄、公開課教案、評課記錄、教學月查記錄及學校教師培訓、進修、轉崗計劃執行情況。
得分:①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2分,無0分。
②各項記錄每缺1項扣2分。
(2)、完成教學任務完成情況(10分)
內容:完成情況是否良好,教學基本目標是否達成;是否存在早退遲到、私自調課現象,是否存在曠課現象;講課內容是否正確;課堂結構是否合理;重難點是否突出;教學方法是否體現課改新精神;是否講究師生互動;是否按規定完成公開課、觀摩課、制卷、閱卷、考試分析報告等教學任務;教學是否富于藝術性;學生滿意程度如何;課堂教學效果如何。
考核方法:統計實際完成課時量、結合學生考試成績及實驗實習記錄、學生民主測評、抽查教學進度、隨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值班人員的查堂記錄;
得分:很好10分,良好6-5分,一般3-2分,較差1-0分。
(3)、作業(5分)
內容:作業量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要求;是否按時批改;是否按時到班輔導;是否面向全體學生做好培優補差工作;是否及時送教務處檢查。
考核方法:查閱學生作業和教務處月查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無0分。
(4)、制卷閱卷(5分)
內容:是否及時、認真地完成教務處安排的命題出卷、監考、閱卷任務,監考有無失職現象;閱卷是否及時;分數能否及時上報;評講是否認真及時,學生學分報表是否及時交送。
考核方法:查看所出試卷;抽查監考情況及監考記錄;抽查所閱試卷;召開學生座談會;查閱分數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
(5)、輔導(5分)
內容:是否按時輔導、是否不遲到不早退、是否不調課、是否空堂,是否自覺維護課堂秩序。
考核方法:查查堂記錄、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班務記錄。
得分:很好5分,良好3分,一般1分,較差0分。遲到早退3次扣1分,曠堂1次扣0.5分。
2.教育教學實績方面(25分)
內容:擔任文化類課程考試科目的教師其教學實績的考核主要依據其所教學科的期中、期末考試及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成績的名次差,確定本學期該科成績進步綜合名次,并給予相應考核分。
考試:擔任文化類課程考查科目或技能類課程的老師,其教學實績依據該科學期考查成績的合格率、達標率、優秀率及技能證書通過率,實習任務的完成率確定其該科該項綜合考核分。
考核方法:
(1)查閱各科考試成績表和學分統計表。
(2)統計文化課期中、期末或統考的平均分、合格率、優秀率。
考試:
(3)考查科、技能科根據其學期成績合格率、優秀率、實驗實習完成率和學生的滿意率,最后確定綜合名次。
(4)原則上同年級任課教師進行比較。
(5)各種比賽、競賽情況。
得分:
(1)(綜合名次):第1名5分;第2名4分;第3名3分;第4名2分;第5名1分;
(2)凡積極參加教學觀摩、公開課活動或課件比賽或積極指導學生、輔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種競賽或發表論文者,依據公開課級別或輔導競賽成績所居名次的獎級、刊載學生和個人論文刊物級別質量論文給以適當加分。加分分值為:國家級5分;省級4分;市級3分;縣級2分;校級1分。
(3)指導興趣小組:有計劃、有活動記錄和教案。堅持經常,并取得有效成果,加2分。
(4)有如下情況加分:
①、規程落實好,創造性開展各種形式的德育活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并取得名次的班級,每次每項給班主任加0.5分。
②、學生被評為縣級以上三好生、優秀隊員、班干或受到上級表彰,給班主任加0.5分。
③、學生在社會上表現優秀,給校集體爭光,給班主任加0.5分。
④、學生遵守行為規范好,學期無任何違法、違紀及傷害事故的班級給班主任加0.5分。
(5)教研成果(加分不減分,滿分5分)
①、評為優質課、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和教壇新星等加分。校、縣、市、省各為1、2、3、5分,省級以上加10分。
②、被評為優秀教研組組長,加1分。
③、承擔公開課、實踐課、實驗課、觀摩課等教學任務的教師每次加0.2分。
④、有課題報告并取得成果的教師按等級加分。(同本條①項)
(6)、先進個人表彰(只加分,滿分10分)個人因工作突出受到校級以上表彰的按下面標準加分:受到縣、市、省、國家表彰的:部門表彰分別加0.5、1、2、3、5分;政府表彰的分別加1、3、5、10分。
(7)其它加分:招生工作成績突出,圓滿或超額完招生任務的教師,加2分。
(8)有下列情形扣分:
①、學校檢查評比、班級量化考核不達標,給班主任扣2分,任課教師扣1分。
②、班內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班主任,每次扣1分,累積計算。
③、輟學率超過5%的班級扣班主任2分,任課教師1分。
④、拒不參加學校舉辦各種活動的班級,每次每項扣班主任0.5分。
⑤、不能按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扣1分;
⑥、學生出勤率達不到95%以上的,每周扣班主任0.2分,累積計算;
(五)學生評教(20分)
考評項目:教學態度、教學水平、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實習實訓等方面的工作質量。考試考核方法:由教務處組織全體學生對學科科任老師進行民主測評。
得分:將學生評教百分制分數乘以2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六)教研組(同行)考評(10分)
考評項目: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與輔導、及教研活動等方面。
考試:
考核方法:由教研組長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教研組平時教研活動記錄及成員表現,在組內同行測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
得分:將教研組考評(同行)百分制分數乘以10%,折算成綜合考評分。
第五條考核等級與結果處理: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按考核分確定等級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加權平均成績大于或等于90分可評為優秀;介于70-89分之間為良好;介于60-69分之間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考核為優秀等級者,學校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考核倒數5名者,列入末尾淘汰備選。對連續兩學期考核倒數5名者,實行轉崗待聘,因不適應職業教育,建議個人申請調離。
第六條組織領導:教師績效考核在學校黨總支、校長室領導下,由各部門分項負責。相關考核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如違紀違規,要從嚴處理。
第七條本考核辦法解釋權屬于校長室。